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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校外資訊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支持幼教課程多元發展一案

主   旨:為支持幼教課程多元發展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   明:
 一、依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3條規定,教保活動課程應以自行發展為原則,以統整不分科方式實施,各教
   保服務機構得本其教育理念,發展各類課程模式。
 二、又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(以下簡稱幼照法)第12條第5項授權訂定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(以下簡稱課程大綱)
   ,以提供教保服務人員發展合宜之教保服務內容,維護學前教育及照顧服務之品質。
 三、基於學前教育課程多樣性及對教保服務人員專業自主之尊重,依課程大綱總綱之實施通則,教保服務人員需根據
   幼兒年齡、生活經驗及幼兒園教保目標實踐統整課程,從其所在地之生活環境中選材,設計符合幼兒生活經驗之
   活動,以確保幼兒適齡適性發展。
 四、為鼓勵學前教育蓬勃發展並支持教保服務機構自主規劃學習環境,及協助教保服務人員自我覺察課程與教學上之
   問題與需求,以提升幼教品質與相關人員專業知能,本署持續編纂相關教學參考工具及教學實例,並置掛於全國
   教保資訊網課程與教學專區供教保服務人員自由參考應用。
 五、援上,請各校於開設各類教保專業課程,協助轉知所屬學生知悉上開原則,並鼓勵運用全國教保資訊網相關資源
   ,俾呈現幼兒教育多元發展風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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